「別放棄啊!結晶亡靈的體力沒剩多少了!」
「沒錯!我還沒……」
「光彥,危險啊~(毫無抑揚頓挫)」
「咦,等等,恭…………呀?」
我全心全意,灌注我所有的殺意使出飛身踢,轟中光彥。
「真是千鈞一髮啊!接下來我會想辦法應付的,掰啦!」
光彥的「突破極限」天賦雖然強大,但也存在缺點。那就是「依據使用時間,天賦解除後會在幾天內讓能力值減半」,而且在能力值減半期間內無法再次使用。也就是說,光彥的天賦被剛才的衝擊解除後,就無法再戰鬥了。
「開什麼玩笑!你搶什麼功勞啊!」
「快滾回去啦,膽小鬼!」
「「……!……!」」
受到盛大的噓聲款待,我心情開朗地前去面對結晶亡靈。
結晶亡靈將魔力集中在手中的法杖,不過我毫無猶豫地將爆發往那裡轟下去。結晶亡靈的魔法攻擊力比較強,不過若是使其爆炸傷害就會擴散。也就是說,傷害會減半。能減少那麼多,就無法突破我的魔法防禦力。
「那傢伙,竟然空手打頭目?」
「就算是在打魔法師型,他也太不要命了吧?」
要是被拳鬥士以近身戰進逼,魔法師就無計可施了。不過我除了物理攻擊之外,也有在使用魔法攻擊。無論是要進攻還是防守,站在結晶亡靈的角度,都是不曉得該怎麼變身能應付的對手。
「是『眷屬召喚』!全體,各個擊破!」
「嘖!隨他去打啦!」
死靈恣意襲擊周圍的冒險者。不過,我並不在意。本來想掩護我而在附近動來動去的人們也離開了,反而讓我更容易行動。
掙脫束縛的殭屍有兩隻跑過來,不過我就直接抓起來當擋箭牌。敵我雙方都能誤傷同夥。這反而會造成「只有結晶亡靈會受到誤射所造成的反轉傷害」的狀況,正合我意。
結晶亡靈耐不住性子而變身,武器換成短劍。
「既然這樣,我也變更一下吧!」
我馬上換成拿忍者刀應戰。要對付短劍,兼具速度與大範圍攻擊的輕量單刃劍會占上風。
結晶亡靈的能力值比我還強。不過,那種差距並沒有強到可以顛覆相生相剋的性質。如果是從體力全滿的狀態下開始打,我或許就會因為體力比較少而輸掉,不過對手這樣的優勢已經不復存在。
「哦󠄊󠄀󠄃󠄎!這󠄊󠄀󠄃󠄎次󠄵󠄀󠄀󠄂換󠄫󠄵󠄃󠄧成󠄛󠄟󠄟󠄜用󠄣󠄄󠄙󠄐盾󠄊󠄂󠄛󠄖牌󠄲󠄈󠄾󠄤了󠄝󠄉󠄆󠄱?」󠄻󠄐󠄗󠄠󠄕󠄷󠄊󠄔󠄠󠄏󠄜󠄄󠄅󠄠󠄫󠄮󠄄󠄼󠄗󠄼󠄝󠄭󠄅󠄓󠄥󠄇󠄮󠄲󠄯󠄦󠄬󠄫󠄍󠄌󠄆󠄵󠄖󠄊󠄐󠄢󠄗󠄔󠄠󠄕󠄺󠄿󠄤󠄫󠄁󠄷󠄑󠄊󠄧󠄊󠄻󠄳󠄼󠄺󠄿󠄏󠄀󠄅󠄧󠄢󠄯󠄊󠄂󠄗󠄛󠄨󠄎󠄤󠄦󠄞󠄱󠄗󠄱󠄁󠄬󠄝󠄨󠄖󠄇󠄢󠄵󠄳󠄛󠄭󠄧󠄅󠄶󠄩󠄢󠄸󠄦󠄴󠄯󠄪󠄽󠄷󠄧󠄇󠄘󠄠󠄒󠄮󠄌󠄹󠄄󠄉󠄖󠄂󠄺󠄅󠄮󠄢󠄚󠄎󠄬󠄐󠄅󠄜󠄉󠄐󠄭󠄺󠄿󠄔󠄄󠄈󠄿󠄐󠄳󠄰󠄞󠄋󠄕󠄿󠄱󠄵󠄅󠄤󠄕󠄣󠄳󠄃󠄴󠄠
「我這裡有牽著鐵鏈的鐮刀。這會繞過盾牌,讓攻擊命中!」
結晶亡靈每次變身,我都會換上對自己有利的裝備來戰鬥。
結晶亡靈的變身能力確實不好應付,但那種能力也不是「萬能」。如果變身後某方面的能力值有所提升,相對地就會有些能力值下降。要面對那種對手,就只有(重視防禦)「將對手固定在容易應付的形態,徹底削減對手體力」或是(重視攻擊)「輪替攻擊手段,一直針對弱點攻擊」這兩種選擇。
「喂!結晶亡靈分身了!」
「不對!那是二重身!」
結晶亡靈召喚出六隻二重身,各自拿著短劍、盾牌加鈍器、長劍、斧頭、長槍、手杖,而結晶亡靈自己則是手持「扇子」。結晶亡靈的變身模式有七種。牠把這七種模式分攤給眷屬,就能同時運用七種戰鬥風格。這就是55樓的頭目──結晶亡靈的「絕招(最終技能)」。
「不好意思啊,我已經想過要怎麼應付這種技能了。」
我斜眼看著牠變身的場面,並且牛飲手上的回復藥。
「恭彌先生!我要出招囉!」
伴隨著諾倫女士的嗓音,魔力龍捲風在我背後推了一把。召喚出來的六隻眷屬被捲起來的同時,我就筆直地衝向結晶亡靈跟前。
*
「喂!『撿尾刀的傢伙』出現囉。」
「竟然正大光明地現身,他怎麼有那種臉啊。」
「是說,為什麼他會是『MVP』啊!我不能接受!」
過了幾天,我在不熟悉的中層冒險者公會露面。雖說本部與宿舍都在下層,但為了增加方便性,最前線也有設立支部,活動於第六階層的資深冒險者就會運用此處。
「在這次的結晶亡靈戰之中,勇者恭彌……,……」
公會代表人葛斯塔夫先生,讀著賀辭般的文章。
這次我在頭目戰的活躍受到矚目,以MVP身分受到表揚。雖然沒有獎狀之類的東西,不過可以拿走一個頭目的掉落物當作獎品。
以戰隊規模戰鬥時,主流方式是公會將掉落物品全數買下,再依照活躍的程度做分配。不過這次是我一個人受到最優秀的評價。
「感謝您的肯定。」
「開什麼玩笑!居然能容許他那樣撿尾刀……!」
「……!……?」
噓聲此起彼落。會這樣真的是理所當然的。就算冒險者盡是一些粗鄙之徒,踩在他人頭上搶功還是不該有的行為。
「恭彌!」
「嗯?」
站到我面前的,是豬…………不對,是胖子勇者。
「審判當時,你跟光彥一起站在我這邊說話,這點我很感謝你。」
「這樣啊。」
「可是!你這次的行為,我無論如何都無法原諒!」
「我想也是。」
觀眾贊同胖子的發言。
「光彥人品很好所以一句話都沒講,可是那個時候!你為了私欲而妨礙了光彥。大家都看在眼裡!」
「是啊。我的確是離開崗位,硬是跟光彥換手。」
公會方面算是打了最低限度的圓場,也有不少人接受我的作為。可是,人是由「感情」所驅動的生物,光只是這樣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接受。事實上,當時也有共同戰鬥,或者妥善說服光彥再來換手的選擇,拒絕那麼做的我也該負起責任。
「對啊!你就是為了私欲,妨礙光彥!」
「隨你說吧,我的立場一直都沒變。光彥讓我生理上有所排斥,我跟他的戰鬥風格也一點都不搭。所以說,我才會踢走在最前線『扮家家酒』的那個笨蛋,一個人去戰鬥。」
「什麼?」
我若是沒去戰鬥,八成就會發生戰線崩毀的情況,造成相當大的損害。不過,一直在戰鬥的是光彥,每個人都相信「如果是光彥,就能引發奇蹟」。
那麼,在遠處觀望現場的「高官」會選擇誰?是「大概會引發奇蹟,打出一場勝仗。可是沒發生奇蹟就會輸得很慘」的光彥,還是「可能會有人死傷,卻能確實獲得成果」的我?
答案很明顯。高官會覺得死幾個冒險者都在「預料之中」。更何況,死人愈多,需要支付的獎金就愈少,就算他們「希望死一些人」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這樣的想法既不人道也沒道德…………但冒險者本來就是那種「戰力」,那就是以冒險者身分自在生活的「代價」。
我打從一開始就接受了那種事而成為「冒險者」,不會只在對自己有利的時機,才在呼喊人權或平等。
「反正,如果有怨言,就去找允許我參戰的高官講吧。那就先這樣!」
「喂!」
當然,我這次搶功不會受到責罰。還不只如此,被感情牽著走的現場指揮官甚至遭到警告。
然而,他們「刻意」不對光彥與其他冒險者做警告或詳細說明。到頭來,無論是笨蛋還是熱血漢,只要能派上用場就行。
不過呢,站在我的角度來看,我也不想被捲進那種扮家家酒的行為,這種狀態可說是求之不得。
於是,我承受著光彥信徒的辱罵,離開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