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待在家里打游戏多好呀!
现在被冷成狗。
他想回家,又觉得排了这么久,没拿到签名就回家太亏了。
一时间林栖原地纠结,越来越后悔出门。
现在车流量小了,他回家不会再遇到堵车。外面这么冷,等下去也没有结果。
前面人群忽然骚动起来,林栖被打断了思考,探出脑袋,好奇地打量前方,“这是怎么了?”
“梁雁给今天排队的粉丝送奶茶,说每个人都有,只要排队就有。”前面的粉丝答:“哇,这个点了居然还能一次性做这么多奶茶吗?”
路边停了很多辆车,源源不断还有车赶过来。
每辆车刚刚停稳,工作人员便急匆匆地把数杯奶茶搬下来。
很明显是调动了附近全部的奶茶店,疯狂赶工,才能在短短一小时内做出来这么多杯。
林栖呆呆地看着那些人,他不敢想象,这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短时间内赶出来这么多?
奶茶多,现场粉丝也多。
哪怕每个人只分一杯,也要全部奶茶店一起动工。
工作人员按照顺序,给排队的粉丝每人发了一杯。
等了几分钟,林栖手里也被塞了一杯。
奶茶到手时还是热的,冰冷的手指贴着奶茶杯,似乎驱散了一点寒冷。
“这到底买了多少杯啊……”
“全城的奶茶店都被迫加班了吧……”
“我刚刚去看,全部奶茶店都爆单了,现在下不了单。”
“这得多少钱啊?”
……
粉丝们拿到了奶茶,欢呼雀跃,又燃起了希望。
林栖也稳住了心思,吐出一口气,眼前缭绕着一圈白雾。
他本来想喝奶茶,低头看着奶茶杯子上印着的爱心,没忍住抿着唇笑起来。
算了,不喝了。
看在奶茶的份上,再等一会儿吧。
随着时间推进,队伍变得越来越短。林栖手里奶茶冷掉了,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凌晨了。
时间太晚,许多人熬不住选择了离开。
林栖心跳越来越快,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他好像第一次谈恋爱,春心萌动,光是想到那个人就忍不住脸红心跳。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吗?
林栖不停地告诉自己,做人要有出息,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
一杯奶茶就把他收买了,以后朋友们要给他取外号叫奶茶哥了。
不能当奶茶哥!
林栖刚准备把冷掉的奶茶喝掉,一个工作人员走上前,“先生,您这杯奶茶已经冷了吧?我们给您换一杯。”
说着,那人便给林栖递过来一杯热奶茶。
林栖没拒绝,他不是很爱喝奶茶,不过想是拿来暖手,“谢谢。”
他生的乖巧,圆润的杏眼,唇红齿白,眉目清秀,完全没有攻击性的长相。
工作人员没忍住多看了他一眼。
林栖对着他笑。
那人又埋着头离开了。
终于轮到林栖进入酒吧,屋内气温骤升,不再冷得跺脚。
林栖松了口气,抱着奶茶,前面也就几个人了,很快就能轮到他了。
他偷偷地看梁雁。
梁雁今天穿了件黑色打底衫,搭配浅灰色的棒球服,手腕露出来一小截,戴了一块简约风的手表。
他的发丝懒散地垂下,遮住了一小半眉目。
耳垂上戴了一对浅灰色的十字架耳钉,在酒吧略带昏暗的灯光下,偶尔折射了一道光线。
林栖望着他的耳垂失神。
他签了太多份,手腕有点酸痛,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腕骨,把签名递给面前的粉丝,脸上的笑容透出些疲惫,“谢谢你的喜欢。”
粉丝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我……你一定要好好的,祝你、祝你幸福!”
梁雁弯起眉眼,“谢谢。”
林栖又盯着他说话时微微滑动的喉结。
好想咬一口。
以前梁雁跟他上床,他逮到机会就咬梁雁脖子,故意咬出血,就想留下来印子。
梁雁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人,不允许他咬,两个人总为这事儿吵架。
林栖意识到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赶忙移开眼,不敢再多看。
又签了几个,梁雁微不可察地叹息了一声。
林栖又开始盯着他的手看。
骨节分明,指骨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光滑,连指尖都泛着漂亮的粉色。
握着笔,流畅流畅签下名。
随意又洒脱。
梁雁吻他的时候,总会用这双手捧住他的脸。
前面的女孩也签完名,一蹦一跳地离开了酒吧。
林栖呼吸一窒,他慌乱地拿出来那张
明信片,放到梁雁面前的桌子上,声音颤抖,“……我也想要签名,特签可以吗?”
听到他的声音,梁雁抬起眼。
视线在这一刻相对。
林栖还戴着帽子,鼻子有点红,是刚刚吹冷风吹的。
他又问了一遍,“可以吗?”
梁雁放下笔,漂亮的凤眼弯成一道弧月,笑意在他眼里荡啊荡。
“可以啊,”梁雁双手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他,“想让我给你写什么?”
他一笑就让人心痒。
林栖不敢看他的脸,只敢盯着他白皙的耳垂。
那个耳钉吸引了林栖的注意力。
“就签……天天开心,早日脱单。”林栖声线有几分抖,如同波浪线,让人觉得好笑。
第138章 he结局番外 30
梁雁轻笑一声。
他是单眼皮,眼尾上挑的弧度像一轮明月,笑起来时很蛊。
冷调肤色下看能看见青色的筋,手腕微微转动,在明信片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笔尖一顿,梁雁抬起眉,直勾勾地盯着林栖的脸,唇线懒懒地上扬,“天天开心,早日……脱单。”
最后两个字被他拖得很长。
林栖慌乱地收好明信片,不知道该把视线停在哪。
梁雁那张脸太蛊惑,多看一眼他都会心动。
不看梁雁,又显得他心虚。
他只能看着梁雁的十字架耳钉,在稍暗的灯光下熠熠生辉,像一颗星星落到了梁雁的发梢。
梁雁手一顿,笑着问他,“喜欢这个?”
他放下笔,修长的手指晃到了耳边,轻巧地取下来银色耳钉。
那抹光晃了林栖的眼。
梁雁挑起左眉,仿佛真的不认识他,笑意温柔,“伸手。”
林栖呆呆地伸出手,摊开掌心。
梁雁把那对耳钉放到了他手心。
笑眼弯弯,顾盼生辉。
“送你。”
收手时,梁雁冰凉的指尖从林栖掌心滑过去,像是无意。
林栖回过神,鼓起勇气,对上梁雁的眼眸。
那双眼睛是柔情的,这人像被裱起来的画框里神明,看他的眼神那样悲悯又温柔。
唇角带笑,眉目似水,似乎永远活在光下。
这样的人才是他熟悉的梁雁。
林栖竟然想哭,他慢慢合拢手心,把那耳钉捏在手中。
难怪他永远恨不了梁雁。
但凡见过少时梁雁的人,怎么可能会恨他?知道他是那样干净温柔的少年,即使被父母抛弃,没有体会过爱,他依然愿意学会爱。
在他的记忆里,梁雁似乎总是在笑。
挨打在笑,生病了在笑,骂人时在笑,被人用最恶毒的话辱骂时,他依旧在笑。
他如果不笑,林栖就会担心他。
因为林栖见过他脆弱的模样,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环境里走出来。
全天下林栖最爱他。
全天下林栖最懂他。
如果演得不够好,林栖永远恨不了他。
“……你要好好的,不要抽烟,不要酗酒,你的嗓子很好,我喜欢听你唱歌。”林栖一开口竟然有些哽咽,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
他只是太久没见到这样的梁雁了。
太久了。
他的哭腔让梁雁脸上的笑意淡了。
面前的男人如惊弓之鸟那般的惊慌失措,眼睫毛茫然地颤抖,像个做错的小孩。他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该怎么道歉,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喜欢的人不要再哭泣。
梁雁点头,“好。”
他说:“谢谢,我会继续唱下去。如果有空,来听我唱歌吧。”
“我会来的,如果你肯继续唱下去。”
也许所有人都忘了,但林栖不会忘。
梁雁的梦想是当个随心所欲的歌手,而不是活在幕布下的演员。
十六岁的梁雁总是拉着林栖搞创作,他们在午后的窗台边,趴在色彩斑斓的地毯上。
梁雁随便哼了个调子,林栖立马即兴创作,他们写了很多无名歌,没头没尾,只是一时兴起。
“如果可以,我想唱歌,你做我的作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