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對著鏡子中的男孩──皮提偉揮揮手,說聲嗨。

你想的沒錯,這是「附身」。

這具年輕、尚未發育完全的身體,已經改由我來操控。身體原本的主人──高中生皮提偉,他的靈魂已飄然離開,不知去向。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超自然的情況,老實說,我也是一頭霧水,全然不明所以。

我可不是什麼懷著巨大恨意的萬古怨靈,更不是傳說中活了幾千年的邪惡巫師。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或者,更貼切的說──一個倒霉到極點的普通人。我的年紀甚至不比眼前這位少年多出幾歲。

我叫張植,二十三歲,六十八億芸芸眾生中,沒沒無名的一員。

那天,為了慶賀老弟考上大學,我開車載著全家一同出遊。

結果遇上了連環車禍。

本該是共享天倫的快樂之行,轉眼就成了屍塊橫飛的地獄遊。

那是一場以死傷數目著名的連環車禍,據說當時的狀況慘烈至極,但腦袋遭受重擊的我卻沒能保留下多少印象,只能從事後的新聞報導中,獲知一行冰冷的數字──

四輛小客車全毀,二輛遊覽車翻覆,死亡人數六十六人。

其中四位是我的父親、母親、弟弟、妹妹。

這場飛來橫禍,奪去了我全家人的性命。

至於我,雖然僥倖得以存活,卻也落得一個頸椎重傷,脖子以下終身癱瘓的下場。

全身僅剩臉部肌肉能夠活動,掛滿維生儀器,躺在病床上什麼事也不能做,簡直可說是生不如死。

整天都在昏睡中渡過。

漸漸的,我連白天和晚上的分際也弄不清了。

睡睡醒醒,不知道經過了多少日子。直到某天我睜開眼睛,見到那不可思議的景象出現在我眼前──

一切由此開始。

那是我第一次的「附身」。

砰!驚醒我的是一聲槍響。

隨後,視野中全是飛濺的水花,我愣了一秒,意識到自己落入了水中。情急之下,不假思索的我,一時只顧著慌忙划動手足。

好不容易浮上水面,深深吸一口氣,我才猛然驚覺──

我怎麼能動了?

是在夢中嗎?不,我這人一向能清楚地分辨夢境與現實。我那負責處理圖像的右腦不甚發達,所以連帶著我的夢境畫面解析度也低得誇張(大概是480p的程度吧?)。

我的夢總是一片模糊,和兩眼所見的現實有相當大的差距。然而此刻我看著泳池壁白色瓷磚上面的微小裂痕,還有水道繩的螺旋紋理,每一個小細節都如此清晰可見,這絕非夢境。

這裡是某個體育館的室內泳池,而我正身處於競賽水道中央。

環顧四周,我馬上斷定剛才的槍響是來自池邊的裁判。再加上各水道中奮力爭先的選手,我顯然正在參加一場游泳競賽。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不是該躺在醫院嗎?我不是半身不遂的廢人嗎?

我低頭往水面下看去,一對肌肉糾結隆起的手足,正有力地泅著水。

我哪有那麼健美的手臂啊?

瞇著眼,嘴角上揚,半高興半迷惑間,我瞥見了水中的倒影,目光立時呆住。

這不是我的臉。

我突兀地停在水道中央,無視裁判的吆喝,陷入沉思中。我需要一點時間讓大腦解讀這不合常理的事實。

拜電影電視小說漫畫等大量灌輸的資訊之賜,我只稍微想了幾分鐘便想明白了──如果世上有所謂的靈魂存在,我就應該是靈魂出竅,附身到了別人身上。

重新獲得身體的喜悅,令我當場從水中跳起。

之後,老套地假裝跳水撞到頭,發生暫時性失憶,由教練口中探問出了身體原主人的名字、家人等相關資料。

走到私人專屬的淋浴間,我忍不往又細細審視一遍剛獲得的肉體。

塊塊分明的肌肉蓄滿力量,配上魁偉英挺的身材,實在是完美之極。我輕輕撫摸著,這可是游泳國手的身體啊,這麼棒的體魄,真的從今以後就是我的了嗎?

遙思日後的出路,計畫著重來一次的人生,我不由得越想越開心。

前方的牆裡突然傳出一陣窸窸窣窣的奇異聲響。

我沒怎麼在意,昂首把臉迎向蓮蓬頭沖下來的熱水,享受著那股暢快,同時繼續在腦中勾勒我的未來藍圖。

忽然,我感覺蓮蓬頭沖下的水,似乎有些過熱了。

我試著把水龍頭往冷水的方向轉。

等了一會,溫度不但沒有下降,反而又升高了幾度。

「水煮青蛙」一詞倏地閃過我腦海,水溫已經是青蛙會「噗通」一聲跳出來的地步了!

我把水龍頭完全轉到冷水,滾燙的熱水卻仍像火山噴發一般自蓮蓬頭不住湧出。

我乾脆把水龍頭關上,結果發現水關不起來。

搞什麼鬼,水龍頭也會故障?

我不信邪,反覆地開開關關那毫無反應的水龍頭。奔放的熱水絲毫不受影響。

呼……呼……呼……不行了,受不了,連呼吸都困難了起來。

我伸手去扭門把,打算推門逃出。

竟、竟然推不開!

門鎖好像被什麼東西卡死了!

這時,遲鈍的我才醒悟過來。根本不是什麼水龍頭故障,而是管線、出水口、門鎖全被人動了手腳,設下了要取我性命的狠毒機關。

好燙,光著身子的我跳腳閃避,然而狹小的淋浴間壓根沒有讓我騰挪的餘地。泛紅的皮膚上,瞬間如雨後春筍般嗶嗶剝剝地冒出一粒一粒的小水泡。

我側過肩膀大力撞門,堅固的門板只稍微晃了一下。

國手專用淋浴間的門太高級了。由於內層包夾著隔音棉的關係,甚至連一絲撞擊聲都沒有發出來。

蒸氣瀰漫上來。

雙眼有如被千百根針同時扎入。

我抬手摀住眼睛。意外地,手心處傳來一抹異樣的滑膩感。

不知從何時開始,蓮蓬頭流出來的不再是水,而是油。是沸點超過二百度,最高溫度可以比水高出兩倍以上的油!

沸騰的熱油當頭澆灌下來。

「救命啊!來人啊!救人喔!」我失聲喊叫。

空洞的回音在淋浴間迴盪。

好像有什麼東西從我背上掉下來。

我艱難地扭過頭,斜眼看向自己的背脊──是從背上剝離的一片皮,尾端還連在腰間,僅憑著幾公分的皮肉相連,搖搖晃晃地垂掛著。

下一秒,臉皮依樣畫葫蘆地,像是在臉上晾肉乾似的一條條披垂下來。

啊──

整個糊掉了。

我看不到白茫茫的熱氣了,聽不到油淋在皮膚上的滋滋聲了,聞不到川燙肉片的味道了。

只剩下持續的劇痛。

──然後,我死了。

【奧運夢碎,游泳國手○○○在淋浴間離奇剝皮慘死。】

被沸油澆淋致死的疼痛程度,遠遠超過我之前在車禍所經歷的。

再次睜開眼睛,我發現自己的靈魂已回歸到原來癱瘓的身軀中,依舊像個殭屍般躺在病床上。

沒過多久,我重新闔上眼皮,又陷入昏睡。

醒來,第二次的附身,對象是位黑道老大。

這次是被人砍了三十八刀掛掉。

第三次,作為警方線人,被灌水泥做成消波塊。

第四次,被活活燒死。

第五次,被推下化學工廠的鹽酸槽……

每次陷入昏睡,都會發生附身現象;每次附身,都以慘死告結,通常是謀殺,無一例外。

拜這莫名的附身能力所賜,我已經連續死了十二次!

死亡的感覺,太痛苦了。

我就知道,世界上從來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據我猜想,這一系列詭異的附身事件,八成就是因為那些身體裡原本的靈魂一直處在遭受死亡威脅的壓力環境下,太過害怕即將來臨的死亡、太過恐懼死亡所帶來的痛苦,才主動逃離了肉身,留下行屍走肉的一具空殼。

而我這個極度渴望著一具能動的身體的靈魂,飢不擇食、陰錯陽差之下,便倒霉地誤入了這些正等待死神前來回收的空殼,成為代替他們赴死的「替死鬼」。

第十三次附身的對象,是一位明顯發福的中年男子。

我開始嘗試逃避死亡。

我行以非常手段,抱著一箱泡麵,入住某個沒有招牌的偏僻小旅館,整天呆在窄小髒亂的房間裡,足不出戶,準備好長期抗戰。

心想,這樣總沒有人可以謀殺我了吧?

結果就在第三天,秒針滴答一響,附身恰巧剛滿七十二小時的那一刻,我眼前突然一黑,彷彿被什麼東西拉扯住,猝然往下墜落,往下墜……

一片漆黑中,以自由落體的加速度往下墜。

好久好久,彷彿永無止境。

然後,瞬間彈回。

簡直是直達地獄的高空彈跳。

我重回了癱瘓的身體,在病床上驚醒。

緊接著,一道刺骨森冷的感覺倏地貫穿胸口,劇烈的疼痛自心臟中央一點向外迅速擴張。

這感覺好像有點似曾相識?

啊!是了,這死法我曾經遇過一次。

不會錯,這正是白刃插入心臟後,再轉一下刀刃的感受。

好不容易挨到早上,我拜託好心的護士將報紙攤開在眼前。

報紙上的小小角落,刊登著那位無名中年男子遭刺殺身亡的消息──

【根據目擊者指出,當時被害人疑似精神異常,撞人不理,叫之不應,宛如失魂似的在街上遊蕩。隨後,凶嫌忽自街角衝出,一刀刺殺被害人後隨即棄刀逃逸。】

看來,光只是逃避是不行的。

我的靈魂離開後,那位中年男子的身體就成為一具無主的軀殼,跑到街上漫無目地的四處亂走,結果被仇家尋到,一刀斃命。

結論。人還是會死,痛還是會傳到我身上。

唉,逃避死亡的計畫徹底失敗了。

不過,至少讓我得知了一個關鍵──附身的時限只有七十二小時。

◆ ◆ ◆

思緒飄回到洗手台的鏡子前,望著高中生皮提偉稚氣未脫的靦腆臉龐,我微微抽動了一下臉頰的肌肉,神情顯得有些激動。

嗨,皮提偉,我第十四次的附身對象。

這次,我將不再逃避,我要正面迎戰,想辦法把要害死你的凶手糾出來。

因為──我真的是死到不想再死了!

邁開闊步走向座位,才走到一半,那群應該是皮提偉同學的囂張高中生便紛紛朝著我大喊:

「鼻涕偉!下樓幫我叫兩塊炸雞!胡椒多拿幾包!」

「大杯可樂。」

「我也是。」

「快去快回喲!」

靠,小屁孩。

勉強按捺下給那一張張長著痘子的油臉一人賞一記重拳的衝動,我慎重告誡自己,得依照事先擬定好的計畫行事。

首要是扮演好皮提偉的角色,徹底融入他的生活中。一舉一動,任何行為都不能讓周遭任何人察覺異狀。

畢󠄊󠄀󠄃󠄎竟󠄊󠄀󠄃󠄎時󠄵󠄀󠄀󠄂間󠄫󠄧󠄕󠄰有󠄺󠄬󠄢󠄲限󠄈󠄱󠄵󠄡,浪󠄮󠄌󠄵󠄜費󠄆󠄜󠄓󠄐在󠄆󠄃󠄀󠄯向󠄑󠄓󠄄󠄕旁󠄅󠄯󠄃󠄞人󠄲󠄖󠄏󠄪解󠄲󠄻󠄧󠄪釋󠄞󠄨󠄒󠄁什󠄥󠄓󠄷󠄪麼󠄡󠄘󠄣󠄓靈󠄣󠄱󠄬󠄎魂󠄞󠄧󠄾󠄯附󠄇󠄒󠄁󠄋體󠄕󠄵󠄡󠄥,還󠄯󠄍󠄑󠄓要󠄛󠄩󠄮󠄘冒󠄟󠄨󠄅󠄜著󠄦󠄪󠄨󠄅被󠄎󠄌󠄉󠄊抓󠄻󠄴󠄥󠄗去󠄻󠄭󠄎󠄺精󠄧󠄈󠄯󠄖神󠄜󠄾󠄵󠄖科󠄙󠄛󠄺󠄀的󠄂󠄤󠄲󠄧風󠄥󠄌󠄨󠄖險󠄱󠄶󠄿󠄆,實󠄃󠄮󠄻󠄮在󠄭󠄗󠄎󠄳不󠄁󠄠󠄦󠄷智󠄦󠄞󠄄󠄻。⁠󠄖󠄼󠄁󠄏⁠󠄓󠄉󠄖󠄎⁠󠄍󠄼󠄄󠄾⁠󠄅󠄞󠄏󠄯⁠󠄺󠄸󠄳󠄭⁠󠄵󠄉󠄉󠄿⁠󠄴󠄡󠄁󠄚⁠󠄶󠄌󠄛󠄰⁠󠄜󠄾󠄷󠄰

我要完全發揮身處在暗處的優勢,不動聲色地觀察,待尋出了凶手的蛛絲馬跡,再一擊定勝負,才是上策。

於是我生硬地擠出微笑,把他們的點餐複述了一遍。同時也藉此機會,弄清了這幾個小鬼的名字。

我下樓去櫃台點餐,隨後將餐點端回二樓,放在桌上。

同學們各自拿走食物,用手抓著塞入口中,吃了起來。

我呆呆站了一會,發現沒人理我,忍不住出言提醒:

「呃,我說……大家好像還沒付錢?」

「付什麼錢?不是說好你請客?」

這位刻意提高音量的同學,是剛才點了兩塊炸雞的尤展豪。

他擁有一身健康的小麥膚色,斯文的細框眼鏡下,秀眉清目,神彩俊朗,頗有幾分一表人才的味道,似乎是這一夥人中的領導人物。

我看看其他人,他們都保持沉默,一言不發。

「是喔,不好意思,我忘了。」

我也不曉得皮提偉之前是不是真的答應過要請客,只得摸摸鼻子,回到角落坐下。

花了點時間,擬好說辭,我準備向旁邊的同學搭話,探問一些必要資訊。

不料我才一開口,就被人搶著打斷。

「鼻涕偉!你今天很吵耶,這樣大家會很困擾的。」尤展豪拔尖著嗓子說。

「對啊,不要惹人厭,知道嗎?」有人附和著。

隨後笑語聲繼續,同學們開心地聊著,獨獨冷落角落中的我。

「好了,今天到此為止,收工了!」尤展豪宣布。

眾人應聲而起,背起書包,互相道別走人。

「走了走了。」

「拜。」

「明天見!」

「等等,大家別走!這些海報和文具──」

我指了指完全沒收拾的桌面。

「嘖嘖!這還要我說嗎?你收一收明天拿去教室啊!」尤展豪撇撇嘴。

「記得跟店員借掃把,把地上的紙屑掃乾淨再走,別當奧客喔。」一個跟屁蟲補上一句。

同學們頭也不回地離去,留下我望著一桌狼藉。

唔,這該不會就是傳說中的Bully(霸凌)?

◆ ◆ ◆

沁涼如水的夜晚,漫步在街上。

撫摸著微微凸起的小腹,我十分滿意。

皮提偉的同學們走光後,我一口氣點了兩桶炸雞。

久違了,可愛的金黃色食物。

一人獨享,啃個痛快,就連藏在骨頭未端、據說積滿了抗生素的黃色脂肪,都被我吸吮得一乾二淨。

真不可思議,只是一塊被稱為垃圾食物的炸雞,就讓我在進食的這段時間裡完全忘卻了困在儀器管線中的痛苦,沉浸在一片美好的、滿足的、暖和和的金黃色情緒中。

好舒服。

走著走著,一路上,街旁的商家紛紛拉下鐵門。

時候不早了,腹中原本快要滿出來的幸福也差不多消化完了。

我靠著身分證上的戶籍欄,找到了皮提偉家。

依稀記得某個教育專家說過,青春期的少年會變得讓父母認不出來,這話還真有點道理。例如皮提偉的父母,就沒怎麼注意到他們的兒子己經換了個人。

「回來了啊?」爸爸說。

「嗯。」

「又和同學一起去做校慶海報?吃過飯了嗎?」媽媽說。

「嗯。」

不敢多開口,兩聲嗯,通過客廳裡正在看電視的雙親。

幸好他們沒察覺什麼異狀。

我從走廊往房間門裡張望,一確認眼前的小房間屬於皮提偉後,我立刻入內,並反手關上房門。

關門時,我刻意發出了些聲響,讓客廳裡的人知道我關上門。

接著靜候片刻,傾聽外面的動靜──

皮提偉的父母沒有任何反應。

很好,看來皮提偉平常就有關起房門的習慣。

原本準備好,萬一皮提偉的父母質疑為何關門,就回答被風把門吹得關起來之類的藉口,這下都可以省了。

接著,我立即展開地毯式的搜查。

希望皮提偉有留下足夠的線索給我。日記、紙條、錄音,任何東西都好,我必需知道是什麼正威脅著他的生命。

翻箱倒櫃,拉開一個又一個抽屜,把疊放整齊的物品倒了一地,最後還鑽到床底下一探,全沒發現令人在意的事物。

沒有找到日記並不意外,一個高中男孩,沒有寫日記的習慣再正常也不過了。

但是這房間中的一切,都給了我某種奇怪的感覺。一時說不出所以然,卻總覺得其中大有問題──這房間未免太「乾淨」了一點。

每樣東西都分門別類地收納好,可以解釋成輕微的潔癖。

書桌上連一本攤開的課本也沒有,所有書籍皆有條不紊地排列在書櫃內,也能看成是他不太用功讀書。

可是,一名正當血氣方剛的十六歲少年,其房間內竟然找不出一本十八禁刊物,就實在──太令我失望了。

也不可憐可憐我,一個下半身殘廢已久的靈魂……

好吧,現在是資訊時代,也許皮提偉是一位數位化少年,待我來看看他的電腦裡藏著些什麼好料。

開機,進入作業系統。一檢視檔案,我著實嚇到了。這真是「乾淨」的一台電腦啊,硬碟中只有Windows作業系統,沒有任何個人的文件檔、沒有MP3、沒有遊戲程式!

如果不是注意到作業系統的安裝日期顯示是在兩年以前,我差點以為這是一台剛買回來的電腦!

──這小鬼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使用了兩年的電腦,絕不可能空白成這樣,這很明顯是皮提偉在被我附身之前,刻意把檔案全部刪除了。

為什麼他要如此做?莫非,其中藏有不可告人之事?

我立刻跑了幾個還原刪除資料的小程式,卻盡皆無效,什麼也救不回來。

皮提偉這小鬼還懂一點電腦,曉得刪除檔案不能只是在資源回收桶上點點滑鼠,而是要使用多重覆蓋法或專門的破壞性刪除軟體。

沒轍了。我往床上一躺。

無事可做,望著天花板想就此睡去,卻又有些不捨。難得有了身體,睡覺太浪費了。

找點事情做吧,我目光落到了皮提偉的書櫃上,那一整排的推理小說。

站在書櫃前,我食指一一滑過書背上的書名,想不到這小子還滿有眼光的,喜好和我一樣,書架上大部分都是冷硬派的作家:達許.漢密特、雷蒙.錢德勤、勞倫斯.卜洛克……

驀然,我手指停在一本書上──

《不存在的偵探》 可一世

我抽出書來,用顫抖的雙手一頁一頁翻閱著。

沒錯,這是我在車禍前一周,抱著成為作家的憧憬。先包了一層用來防雨水的塑膠袋,再放入牛皮紙信封密封,雙掛號投稿到出版社的處女作。

沒想到已經出版成書了,而且作者竟然不是我,變成一個叫可一世的奇怪傢伙。

這不只是我的第一次創作,也是我僅有的一次創作啊!

一千多個夜晚的挑燈筆耕,就因為我全家死光,自己全身癱瘓,就讓一切皆成了為他人做嫁衣。

我一面感嘆,一面翻書。

腦子裡自我催眠,想成是自己多了個叫可一世的筆名,心裡才稍稍好過了些。

這樣也算是有了讀者,至少說明我的小說還是有人願意看的。

我不自覺地挺起胸腔,心裡有幾分得意,對購買此書的皮提偉也增添幾分好感。

識貨的小子。

好,好,我保證會用心調查想殺死你的凶手,就像是一位真正的偵探那樣。

啪,合上書本,站起身子,正待將書歸位之際,忽然有張紙自書中的夾頁飄下,落在地上。

那是一張照片,是皮提偉和一名女孩的合照。女孩看起來和皮提偉同齡,靈秀清瑩的大眼睛相當漂亮。

我饒有興趣地看著照片。

這可是皮提偉留給我的唯一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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