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威尔史密斯

丁震开着皮卡车回到清水湾农场的小屋。

  换上了全套装备。

  背上M4A1和雷明顿870双管猎枪,再度进山。

  虽说他的银行卡里还躺着6000多刀。

  但距离5万块的银行账单还差得远。

  距离还款的期限只有二十多天,他必须尽快攒够5万刀。

  否则不但家要被银行拍卖,估计琳达也会被别的男人接手。

  男人还是得靠刀乐说话。

  有刀腰子硬,没刀软脚虾。

  路过昨天的那条小溪。

  丁震发现被他扔在地上的东西居然全都不见了。

  “看来昨天那个男人去而复返,胆子够大的。”

  丁震伸进口袋,摸了摸昨天捡到的金豆豆。

  昨天去镇上,丁震没有拿金豆豆去检测。

  一个原因是镇上并没有金店,也没有好的检测仪器。

  第二个原因是马尔法太小了。

  小镇上的人熟悉的就像一个学校的学生。

  丁震敢说自己从溪水里淘出金子。

  第二天整个镇子的人就都知道了。

  到时候就会像东大的某个省份,农忙时候地里乌泱乌泱的全是人。

  机器在前面收割,老头老太太就跟着机器后面。

  也不怕危险。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别以为美利坚的老百姓有什么不一样。

  真有发财路子,他们一样会疯狂。

  丁震紧了紧后背的M4A1。

在拥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前,他是不会暴露金子的事情。

  那无异于儿童抱金行走于闹市。

  找死!

  丁震来到昨天打到郊狼的地方。

  呼噜——呼噜——呼噜——

  距离宰杀郊狼之地还有差不多一百米左右的位置,丁震就听到了不明的动静。

  丁震精神一震。

  取下背上的M4A1。

  透过M4A1加装的4倍镜,丁震发现有一群野猪赫然出现在视野中。

  这是一个野猪家族,足有七八头。

  领头的一只野猪体型硕大,獠牙外翻,身上的鬃毛好似钢针,根根竖立,跟头小型坦克似得。

  它低头疯狂的拱食着青草。

  其余的野猪散在周围,大概是领头野猪的家眷。

  身后还跟着几头小野猪。

  那个地方的青草昨天被郊狼的血液灌溉,长得比其他地方的青草更加茂盛。

  野猪属于杂食性动物。

  它们不光吃草,也会吃一些昆虫、蛇之类的东西。

  丁震停下脚步。

  野猪这玩意儿比黑熊还猛,属于不要命的类型。

  有句话叫一猪二熊三虎。

  这个排名不是按照战斗力排的,而是按照对人的危险程度排列的。

  野猪的数量多,脾气爆,领地意识强。

  老虎和熊智慧很高,遇见拿着真理的人通常会选择暂避锋芒。

  野猪不一样。

  这是一群愣头青,而且野猪的攻击欲望也比较高。

发现人类会主动攻击。

  美利坚的野猪成群,当初是西班牙殖民者从欧洲带来了家猪,后来混入了大毛野猪基因,算是一个外来的入侵物种。

  如今各州的野猪都呈现泛滥趋势。

  全美大概有600万头野猪,而且这玩意儿没有天敌。

  皮糙肉厚、攻击力强,就连美洲狮、棕熊都不敢招惹它们。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为野猪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亿刀。

  虽然各州也都下达了清理野猪的通告,但是野猪繁殖能力强。

  一年两窝,一窝七八个都属于少生优生了。

  丁震将M4A1背在背上,换上了雷明顿870.

  丁震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

  呯!

  枪声在山林里炸响,雷明顿870枪口火焰一闪而逝。

  12号鹿弹钻进了大野猪的脑袋。

  大野猪闷哼一声,庞大的身躯猛地一颤,随即重重的砸在草地上,四肢抽搐。

  其余野猪瞬间炸窝,尖叫着四散狂奔。

  几头体型硕大的野猪咆哮着向丁震这边冲了过来。

  野猪冲锋!

  丁震撸动枪管,朝着冲锋的野猪发起致命攻击。

  呯!呯!呯!

  几声沉闷的枪声响过。

  三头体型硕大的野猪也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至于那些小野猪,丁震并没有追赶。

  虽然一家人要整整齐齐,但是也没必要赶尽杀绝。

  因为他善!

  丁震踩着林间厚厚的腐叶,走向那几只野猪。

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松木香气,还有野猪身上的腥臊和血腥气。

  丁震拔出匕首,开始了常规的放血操作。

  国外很少有人吃野猪肉。

  因为野猪常年运动,肌肉纤维粗,脂肪极少,几乎没有肥肉,肉质又柴又硬,普通人的牙口根本咬不烂。

  而且野猪肉腥臊味重,极难去腥。

  丁震放血也不是想要吃肉。

  只是顺手罢了。

  丁震用匕首割掉了野猪的一双耳朵。

  德州有野猪的悬赏令,一对野猪的耳朵可以换10刀。

  地上躺着的4头大野猪,就是40刀。

  钱不多,可蚊子再小也是肉。

  丁震正准备割第二只野猪的耳朵的时候,忽然背后一凉。

  他没有丝毫犹豫,一个前扑。

  几乎是扑倒的那一刻,身后毫无征兆的炸响一把枪声。

  紧接着头皮一紧,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咻的射进前方树干,木屑四溅。

  丁震反应极快,几乎是枪响的同一瞬。、

  丁震猛地往旁边就地滚出半米远,反手摸向腰间的柯尔特左轮。

  眼神冰冷的看向身后。

  “打偏了!”

  一个男人放下了手中猎枪,一脸可惜。

  来的一共两头,都是男性。

  两个人都是黑人,黑的像从酱缸里捞出来一样。

  一个年纪大一些,看起来少说有四十多月,脑满肠肥,络腮胡子,肚子高挺着好像怀胎七月。

  旁边一个年纪小一些,样貌和络腮胡差不多,简直就是络腮胡的年轻版,长得人高马大,身高绝对超过两米。

  年轻一些的手里端着一杆猎枪,枪口还冒着白烟。

刚才那一枪很明显就是年轻人打的。

  看到丁震手中的柯尔特左轮,络腮胡连忙道:“well,well,well,放轻松些,刚才我在教史密斯打枪,没吓着你吧,汤姆?”

  对方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丁震脑海里立刻跳出了一个人。

  眼前的这个络腮胡也是一个农场主,名叫威尔史密斯,旁边那个两米高的大男孩就是他的儿子贾灯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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